大汉武立编辑部 发表于 2011-6-7 12:02:48

关于办理2011届武汉大学普通本科毕业生校内辅修、双学士学位证书的通知

2011届武汉大学普通本科毕业生校内辅修、双学位证书,将于2011年6月7日起开始申请办理。为做好此项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一、符合条件拟申请辅修、双学士学位证书的学生办理程序如下:1.学生到辅修院(系)教学秘书处打印2份辅修成绩单、《武汉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辅修/双学士学位证书颁发审批表》(亦可在本通知附件中下载);自备由新华社图片分社所照的蓝底毕业照2张(1寸、2寸各1张)。2.正确填写审批表,填写过程中注意:①表中“选修辅修或双学位专业时间”一栏以上内容和“辅修或双学位申请”一栏由学生填写;②“辅修专业”一栏必须填写清楚、准确,填写“证书类别”一栏时,必须写清楚是辅修证书还是双学士学位证书;③“授证基本条件审核”一栏由学生所在院(系)和辅修院(系)的教学秘书填写;④审批表上粘贴由新华社图片分社所照的一寸蓝底毕业照。3.将填写好的《武汉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辅修/双学士学位证书颁发审批表》、辅修成绩单、2寸蓝底毕业照交辅修院(系)教学秘书。4.学校审批结束后,学生到辅修院(系)领取证书。领证的具体时间和所需携带的材料可查询教务部网页上的“最新消息”。二、辅修院(系)办理辅修、双学士学位证书的具体程序如下:1.辅修院(系)给每位申请者打印2份辅修成绩单,同时收取《武汉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辅修/双学士学位证书颁发审批表》和2寸蓝底毕业照。2.辅修院(系)对照辅修和双学位专业方案,审核学生成绩单,审查所修课程及学分是否与辅修和双学位专业方案相符,审查学分是否修满。
3.若该生符合辅修证授予条件,院(系)在“院(系)授予辅修证书或双学位证书意见”一栏,加盖“同意授予辅修证书”的蓝色印章,若符合双学士学位授予条件,院(系)则加盖“同意授予学士学位证书”的蓝色印章。4.辅修院(系)于6月15日前将院系审查合格的审批表、2份成绩单(其中1份在教务部加盖成绩专用章后带回学院备用)交教务部学籍办,学校审核后制作辅修、双学位证书。5.辅修院(系)在教务部领取辅修、双学位证书,在证书上粘贴毕业照并加盖学校公章。6.辅修院(系)根据教务部网页上的通知发放证书,告知学生将辅修成绩单和学士学位证明书放入个人档案。三、符合办理辅修、双学士学位证书条件但因故未在本学期办理,或在本学期申请办证而未按时领取证书的学生,可延至10月中旬办理或领取证书,具体办理时间可于10月初查询教务部网页上的“最新消息”。特此通知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 教务部学籍管理办公室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二0一一年六月一日


附件(点击下载):http://jwb.whu.edu.cn/Images/filetype/doc.gif武汉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辅修、双学士学位证书颁发审批表.do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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